說起領導力,自然而然就會聯想到管理。領導和管理、領導者和管理者,其間的關系非常微妙。
本尼斯在《領導力實踐》中,也提出了對領導者的四點要求:對實現目標的堅定決心、贏得并維持信任、樂觀向上、關注行動和結果。一位企業家朋友曾這樣定義管理者:“什么是管理者,管理者就是教練、保姆、導師和兄長”。德魯克在《未來的領導者》序言中,論述了作為領導者應該遵循的四大紀律:要有追隨者、成果重于名望、以身作則、責任為先。細想之下,前面三者的觀點其實非常相似。
人們總在不經意間希望領導者是精英、英雄、偉人,或者干脆就是救世主。而德魯克對管理者的個人魅力并不看好,甚至有些反感。約翰?加德納在《論領導力》中換了一個思路,認為區分領導者和管理者是不明智的,也是沒有意義的,將其定義為領導型管理者和非領導型管理者更加貼切。加德納的領導觀更像是一種折中,為偶像派和實力派,都留下了足夠的生存空間。
有的管理者風流倜儻、魅力十足,很容易得到大家的擁戴;也有的管理者看似不顯山不露水,依靠實力和成就贏得團隊的尊重。偶像型領導不是油頭粉面的繡花枕頭,實力派領導也不是蓬頭垢面的憤青刺頭。領導者的個人魅力,確實介乎有無之間,因時因事而異,很難一概而論。
在德魯克看來,領導者不是天生的,管理才能是一種可以學習的技能,而非天賦。在《卓有成效的管理者》中,德魯克提出高效的管理者并沒有共同的個性,截然相反的個性,都有相應的成功典范。“有的視酒如命,有的滴酒不沾;有的充滿激情和魅力,有的待人十分冷淡;其中也有些人很符合‘受歡迎的領袖’的標準,有些人卻顯得毫無吸引力;有些是學者,有些則幾乎沒有受過什么教育;有些興趣十分廣泛,有些除了自己的專業領域,對外界的—切既一無所知又從不過問;有些人雖算不上自私、但考慮問題時總以自己為中心,而有些人卻慷慨豁達。”
管理者或者說領導者,他的稱職或者不稱職,“光從類型、個性和才智上去鑒別,那是很難把兩者區分開來的”。也許是因為親身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,德魯克對“個人魅力”有一種自然而然的反感和警惕。如果因為領導者的個人魅力,團隊成員激情四溢、放棄獨立思考,確實是非常危險的事情。
德魯克對領導才能的看法非常務實,領導的目標是績效,讓自己達成績效,同時讓下屬達成績效,這種才能就是領導才能。能夠抓到老鼠就是好貓,能夠達成績效就是好領導。讓光環歸于平實,讓熱情歸于行動,在日常管理實踐中體現出領導才能。
管理和領導,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,只是側重點不同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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