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團管控的核心含義是指大型集團公司總部或者高層,對下屬企業和部門采用的管理控制方式,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適應集團型、多元化企業的管理需求,以實現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,即集團持續價值最大化。
集團管控涉及的內容既廣泛又全面,包括公司治理、集團戰略、組織架構、管控模式、人力資源、財務、研發、供應鏈、營銷等各個方面。其中,管控模式的選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。集團管控模式是處理企業集團總部和下屬公司關系的一種模式。管控模式的設計,主要是為了明確集團管控的原則和模式、明確集團管控的程度、并進行權限劃分,解決權力分配和靈活性的問題。
根據集權程度,集團管控模式基本上可以分為三種類型,即:運營管控型、戰略管控型和財務管控型。
這三種模式各具特點:
1.運營管控型
通過集團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對下屬企業的日常經營運作進行管理。為了保證戰略的實施和目標的達成,集團的各種職能管理非常深入??偛勘A舻暮诵穆毮馨ㄘ攧湛刂?戰略、營銷/銷售、新業務開發、人力資源等。如人事管理不僅負責全集團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,而且負責管理各下屬公司二級管理團隊及業務骨干人員的選拔、任免。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,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要很高。為了保證總部能夠正確決策并能應付解決各種問題,總部職能人員的人數會很多,規模會很龐大。
2.戰略管控型
集團總部負責集團的財務、資產運營和集團整體的戰略規劃,各下屬企業同時也要制定自己的業務戰略規劃,并提出達成規劃目標所需投入的資源預算??偛控撠煂徟聦倨髽I的計劃并給予有附加價值的建議,批準其預算,再交由下屬企業執行。為了保證下屬企業目標的實現以及集團整體利益的最大化,集團總部的規模并不大,但主要集中在進行綜合平衡、提高集團綜合效益上做工作。如平衡各企業間的資源需求、協調各下屬企業之間的矛盾、高級主管的培育、品牌管理、最佳典范經驗的分享等等。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“上有頭腦,下也有頭腦”。
3.財務管控型
集團總部只負責集團的財務和資產運營、集團的財務規劃、投資決策和實施監控,以及對外部企業的收購、兼并工作。集團公司每年會給下屬企業定各自的財務目標,它們只要達成財務目標就可以。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,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可以很小。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“有頭腦,沒有手腳”。
管控模式由于影響的因素很多,各企業所處的行業競爭環境和自身條件又各不相同,因此,并不存在一個“標準”或“萬能”的模式,也沒有“最佳”的模式,只有“最適合自己”的模式,而且它們還必將隨著外界因素的變化而不斷調整。
版權所有@2018-2024 蘇州卡爾頓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蘇ICP備18067868號 蘇公網安備32050602012405號